无意中翻到中国政法大学陈碧教授撰写的这本法律随笔集。一开始吸引我的不是正文,而是两篇序言。
写序的罗翔、赵宏,对陈教授都颇为赞扬,认为知识渊博、文字有趣,让我产生了浓厚的阅读兴趣。
正文主要是对法律的理解,对不同案例中法治与情理的考量,以及对诸如“坏人”的辩护权、律师职业困境等容易引发舆论热议的矛盾问题的探讨。
法律信息比较丰富,能引起人们思考的要点也很多,恰恰是我最想看的灵动文字不多。
书中的法律知识点大都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例才能深刻理解,对于我这种法律知识欠缺又没有实际运用需求的小白而言,虽然书中的很多案例都一度是社会热点,但当热度过去之后,也很难再重提兴趣去了解和理解。
不过读过此书之后,我对时下的热点事件、法律争论,又多了一分追踪的热情,更多了一个学习的渠道。
法律是对社会人的约束,是最低的行为标准。人的行为一旦越过法律规定的界限,就要受到惩罚。
除了法律,人的行为还受到道德、良知、习俗等的约束,这些约束条件的标准通常高于法律的规定。这就是人们经常对某些言行口诛笔伐,却无法施以法律制裁的原因。
法律讲究理性和逻辑,道德讲究感性和温度,两者相辅相成,同为社会进步的助力。
我们要学习法律,因为这样能让我们在必要时用法律保护自己,更能让我们避免对他人造成伤害。
我们要了解法律,因为这样才能在面对热点事件时不被情绪所控制,不被他人观点所左右。
学习法律并不容易,不但要背记枯燥的条文,还要对事实进行准确认定,均非一日之功。
对于并不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来说,结合时事研究探讨,是效益最佳、效率最高的学习方式。
《正义的回响》不仅可为专业人士提供参考指点,也可为普通民众进行法律科普。
读书本就不是一件功利的事,虽然我用不上,但它依然不失为一本好书。
【精彩内容摘录】
◆我是一个非常浅薄的人,只是因为命运之手把我高举。朝为荣华,夕而憔悴。当我们想抓住自己所不配拥有的一切,那么一定会等来命运的嘲笑,愁悴总会突如其来。
◆记忆中有许多美好的时刻,足以安慰逝水流年的虚无。
◆我向她请教如何写作。她说很简单,第一步就是把嘴里想说的写出来就可以,所谓我手写我口,很多文学家都是口授,比如陀思妥耶夫斯基。第二个步骤就是我手写我心,把心里想的写出来。这个比较难,需要长时期的训练。第三个步骤就是我手写你心,把别人心中想说又无法说出来的写出来,这个可能就需要天赋了。
◆不想独占智慧,只想分享智慧。
◆爱比克泰德说的“我们登上并非我们所选择的舞台,演出并非我们所选择的剧本”。
◆在你享受他人不切实际赞誉的时候,你就要接受他人不切实际的批评,过高的赞美和过度的批评都是误解,误解从来都是人生常态。
◆如果读书不能体现为真实的行动,那么读书可能只是一种自我安慰与欺骗。
◆不要追求最好的选择,人性的幽暗会让所有看似美善的事业蒙上灰尘,以至事与愿违。
◆法治只是一种相对较好的次优选择,不要用最好去拒绝较好,否则往往出现最坏的结果。
◆人永远是有选择的,苦难不能成为软弱甚至罪恶的理由。
◆很多问题都值得以自身的力量认真感受和思考,很多目标虽然困难重重却仍旧有意义去追求。
◆如果假装看不到悲剧,假装听不到哭声,只看到漫天烟花,只看到繁华盛世,那我们才是真正的精神分裂者。
◆这让我们看到了判决背后的法官,如德国法学家黑克所言,他既不能是在立法者面前无条件顺从的仆人,也不能是为实现正义哪怕天崩地裂的冒险者,而是小心翼翼、谨慎冷静地在规则与价值之间来回穿梭和调和的有思考的服从者。
◆宪法保护的表达自由权利,或许会导致各类不和谐之声不绝于耳,有时甚至会有一些冒犯性的言论。但是,在既定规范之下,这些仅是扩大公共讨论范围导致的一点点副作用罢了。容许空气中充满不和谐的声音,不是软弱的表现,而是力量的象征。
◆在网络世界里,有太多带着偏见的同情和不假思索的正义感,我们一旦喂养了它,就有可能在恶性循环里成为下一个恶因。
◆早期的澄清十分重要,因为一旦形成存疑印象,后期输出再多的事实,都会被民众戴着有色眼镜来观察。后真相时代,民众往往根据自己的价值立场有选择地相信事实,如果错过澄清的最佳窗口期,案情通报就算做成连续剧也难以发挥应有的效果。
◆民众与其说是渴望获取全部的、翔实的事实信息,还不如说是期待一个负责任的行动者,事实真相已经不再那么重要,民众更看重的是价值层面的认同。
◆亚里士多德说,必须将受众置于特定情感框架以内,才能使危机言说达到最佳的说服效果。
◆寻找真相很困难,它需要我们超越对事件的本能反应,需要我们对不同寻常的描述进行审视,更需要我们保持自律和开放的心态。
◆并不是所有自然意义上的前因后果都可以被理解为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人性有一个普遍的弱点,那就是怯懦。J.K.罗琳说,不要惧怕提任何名字,因为你恐惧那个名字,就是在恐惧那背后的人,这会让他们得逞、更加猖狂。
◆法治只是一种最不坏的制度。
◆我们自以为看到了全部事实,其实不自觉过滤了不合心意的其他事实。
◆哈耶克说过一句话:通往地狱的路,都是由善意铺成的。
◆永远要对自己的偏见、伪善保持警惕,因此要去倾听对立观点,也许分裂,也许不适,然而必须。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是人性,但复仇本身具有残酷性、无节制性和破坏性。
◆真正压抑我们的人性,阻碍我们自由呼吸和体面思考的,从来都是我们自己创造出来的制度和极权。
◆程序用尽,对于当事人而言,也是一种公正的表现,哪怕他要去地狱,也应该按照程序送过去。
◆有时候便宜行事可以海阔天空,有时候便宜行事就再无归路。
◆从某种意义上说,律师与媒体都是社会私权利制约公权力的代言人,在代表公民权利和社会理性的不同声音方面也具有很大的共性。
◆当弱势群体向强势群体提起诉讼的时候,对于社会的公平和进步的推动具有重要意义。
◆从传播学上来说,“逝者的形象越具体越任性,就越能激起社会反思灾难的冲动和欲望”。
◆写作有什么用呢?有作家说,写作最激动人心的意义,是对时间的克服。
◆丘吉尔说,三十岁之前不是自由主义者,那是没有良心;三十岁之后不是保守主义者,那是没有脑子。
◆没有一种武器只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
◆现代心理学认为,人群中多数人都不知如何自我实现,且非常容易受到影响,愿意追随那些言之凿凿又充满影响力的人,而不愿意自己做出决定和判断,通过偶像的观点,他们实现了免于自由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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